第49章 提起公诉(3 / 4)

技术科进行加急毒物残留检测。

    傍晚,检测结果反馈回来:所有样本中,均未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成分。

    第一方面的补充侦查结论趋于明确:张远关于剩余毒物已全部投入饮水机的供述可信度高,且未发现任何剩余毒物藏匿点。

    另一边,赵冰带领的小组的工作也在紧张进行。

    他们首先调取了张远近半年的全部通话记录清单,逐个号码进行核实。大部分是与其父母、导师、舍友赵磊王鹏以及几位同实验室同学的通话,频率和时长均属正常范围。案发前后几天,没有与陌生号码的异常联系。

    他们再次走访了张远的父母。两位老人住在仙台市一个老小区,对于儿子涉嫌如此重罪,至今仍难以接受。

    他们表示张远从小性格内向要强,没什么朋友,上大学后更是专注于学业,很少回家,也没听他说起过特别亲密的朋友或与人结怨。

    案发前一段时间,张远因为出国名额落选的事情情绪低落,但并未表现出极端倾向,更没提过要报复谁。

    “他怎么会干这种事啊……一定是鬼迷心窍了……”张母说着又哭了起来。

    侦查员又找到了张远的导师刘教授和几位关系稍近的同学。大家的说法一致:张远学业优秀,但人际交往简单,甚至有些孤僻。

    除了必要的实验合作和学术讨论,很少参与集体活动。

    没发现他有形影不离的朋友,也没听说他和谁有过深的矛盾。

    出国名额落选后,他情绪低落是事实,但也仅限于更加沉默寡言,并未发现有与他人密谋的迹象。

    最后,侦查员再次提审了张远,直接询问是否存在同伙或知情人。

    张远闻言苦笑了一下:“没有。这种事,怎么可能告诉别人?是我一个人做的决定,一个人动的手。从偷毒药到买工具,再到一次次往饮水机里投毒,都是我一个人。赵磊和王鹏他们完全不知情。”

    第二方面的排查也未能发现任何存在同伙或知情人的证据。所有线索都指向张远独立作案。

    孙伟小组的任务相对繁琐。他们需要还原林浩案发前至少一周的详细活动轨迹。

    他们制作了详细的询问提纲,再次逐一走访了林浩的舍友赵磊、王鹏,同实验室的五位同学,以及导师刘教授。

    根据众人的回忆和拼凑,林浩在案发前一周的活动轨迹非常规律:宿舍—实验室—食堂,三点一线。

    他正在准备一篇重要论文的实验数据,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实验室,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吃饭基本都是和同学一起去食堂,偶尔会在宿舍泡面。

    他使用的个人物品简单:宿舍的搪瓷杯喝水和泡面,实验室有自己的专用水杯和实验器械。

    侦查员特别询问了林浩在实验室是否接触过N-二甲基亚硝胺或其他有毒试剂。所有被访者均表示绝对没有。实验室对剧毒试剂管理极其严格,林浩的研究方向也不直接接触此类物质。

    每次使用高危试剂都需要导师签字、专人监督、严格登记,不存在个人私下接触的可能。

    技术队员再次复核了医学院所有涉及N-二甲基亚硝胺的实验室近三个月的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核对了所有经手人,确认没有任何异常流失或记录不符的情况。所有毒物流程清晰,账物相符。

    孙伟还特意请实验室管理员陪同,检查了林浩常去的几个实验区域和他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