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百里东君时候,他只有一种感觉,好香,是莲香。
这把剑,魏长风取名:不染尘。
无双城要取的,就是这把天宫之剑,叶鼎之直接和无双城的宋燕回打了起来,然,宋燕回压根不是叶鼎之的对手。
叶鼎之赢了以后,没有一人敢上场,百里东君觉得,自己也该上去比试比试,飞身而上擂台,叶鼎之嘴角露出一抹笑。
明知道是谁,叶鼎之还是故意问道:“敢问阁下是?”
“百里东君。”
最后一口酒喝下,葫芦扔回看台之下,百里东君呆愣愣的看着叶鼎之,问道:“我们,认识吗?”
“不,不认识。”
话虽如此说,声音却也柔和了下来,刚才带着凛冽的眼神,泛起着温柔。
“不是要取剑吗?那你的剑呢?”
大脑已经成为一团浆糊的百里东君在想,他的剑呢?对,他没剑,所以才要来取剑,周围泛起阵阵笑声。
青璃对着沉烟点了点头,沉烟把自己手里的剑给了百里东君。
暮雨用的是指尖刃,很少用剑,至于浩轩和浩泽,这俩人大多也用的是指尖刃,或者是短匕这一类的。
剑乖巧的浮在百里东君面前,然,在场所有人的剑都震荡起来,温壶酒一时之间心绪复杂极了,不知道该说丢人,还是骄傲。
他这个外甥女,婢女的一把剑都可以秒杀在场之人的剑。外甥呢,啧...
“二爷,奴婢的剑借二爷用。”
“砸场子?”
“舅舅这话从何说起?只能说我镇西侯府,能人辈出罢了。”
张扬吗?青璃不觉得,就北离王朝如今那位陛下的德行,低调,高调,都没有什么用,自古忠臣功臣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