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国听完这个问题,愣了一下。
紧接着,他转过头,看着被告席上那个穿着名牌卫衣、油头粉面的姜建云,嘴角咧开。
“呵呵。”
“借钱?”
赵爱国摇着头,看向审判席上的柳吴梅。
“审判长,您可能不知道。”
“这姜家,在咱们上洋镇也是颇为有名的!”
赵爱国指着姜建云。
“这小子,从初中开始,穿的是阿迪达斯,脚上踩的是耐克。”
“虽然我不懂那些牌子,但我知道,他脚那一双鞋,顶得上我半个月工资。”
“那时候,他一周的零花钱是三百块。”
“那是2008年啊!三百块,够一个普通家庭吃半个月的菜!”
赵爱国的手指又猛地转向原告席。
指向那个穿着廉价西装,身形单薄的姜瑜蓉。
“而这丫头呢?”
“她穿的是什么?”
“是姜建云淘汰下来的校服,裤腿长了就挽起来,袖口磨破了就缝一缝。”
“至于零花钱?”
赵爱国冷哼一声,“她连早饭钱都没有。”
“她在县里读高中的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姜大勇只给两百块。”
“两百块啊!”
“这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顿顿只能吃馒头咸菜,连个荤腥都不敢沾。”
“姜建云一周拿三百去网吧打游戏、请狐朋狗友吃饭。”
“姜瑜蓉一个月拿两百,还得省吃俭用买卫生巾和作业本。”
赵爱国盯着姜建云,“你说你手头紧?找妹妹借钱?”
“你那是找她借钱吗?”
“你那是地主老爷手里的肉吃完了,还要去抢乞丐碗里的那口馊饭!”
“你还有脸说‘兄妹情深’?”
“我都替你臊得慌!”
旁听席上,陈平听得拳头都硬了,咬着牙骂了一句:“真特么是个人渣!”
被告席上,姜建云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那种被人当众扒光了底裤的羞耻感,让他瞬间恼羞成怒。
“你放屁!”
姜建云猛地站起来,指着赵爱国咆哮。
“你个老不死的!你收了她多少钱?”
“这是我们家的私事,你凭什么在这胡说八道!”
“那钱就是我借的!我有欠条……”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柳吴梅面若寒霜,眼神射向被告席。
“被告姜建云!”
“注意你的言辞!”
“证人基于客观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在质证阶段提出证据反驳!”
“再敢随意打断庭审,辱骂证人,法警直接带离法庭!”
旁边的法警早就忍不住了,往前一步,大手直接按在了姜建云的肩膀上,用力往下一压。
姜建云疼得龇牙咧嘴,被迫坐回椅子上,嘴里虽然不吭声了,但眼神依旧怨毒地盯着赵爱国。
柳吴梅收回目光,看向原告席。
“原告,针对证人证言,还有问题吗?”
姜瑜蓉站起身。
她看着赵爱国,眼神中带着感激。
随后,她转向审判席,从桌上的卷宗里,抽出三份有些泛黄的文件。
“审判长。”
“口说无凭。”
“刚才证人赵爱国提到,他在任职期间,上洋镇派出所曾多次接到关于我家的报案。”
“为了证实证人的话,也为了证明被告人的暴行由来已久。”
“庭审前,我已向临安县公安局申请,调取了当年的原始出警记录。”
姜瑜蓉双手拿着那三份文件,举过头顶。
“这三份记录,就是这一家三口犯罪的铁证!”
“请法警呈交审判长。”
柳吴梅点了点头。
法警接过文件,快步走上审判台,放在了柳吴梅面前。
柳吴梅拿起那几张纸。
纸张已经有些发脆,边缘泛黄,上面盖着“临安县公安局上洋镇派出所”的鲜红公章,颜色依旧刺眼。
柳吴梅推了推眼镜,翻开了第一份。
时间:2004年2月14日。
报警人:姜瑜蓉(女,7岁)。
【接处警情况登记表】
【简要案情:今晚20时许,一名约七岁女童(姜瑜蓉)赤脚跑入派出所值班室求助。女童衣衫单薄,浑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