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1章 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徵(1 / 3)

机械性窒息的判断需要多方面证据支撑,仅凭肺臟水肿还不够。

张林放下肺臟,转而解剖颈部他用手术刀逐层分离颈部皮肤、肌肉和筋膜,仔细检查每一层组织的状態。

当解剖刀划到左侧胸锁乳突肌时,他突然停下动作,镊子夹起一块肌肉组织:“李然,你看这里,左侧胸锁乳突肌深层有明显的出血区域,顏色呈暗红色,边界清晰,这是生前暴力作用导致的肌肉出血。”

李然凑近一看,在冷光灯下,肌肉组织中的出血区域格外明显,与周围正常组织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不是意味著死者生前颈部遭受过外力挤压?”

他问道,眼睛里满是求知的渴望。

张林点头:“没错,继续往下解剖,看看舌骨和甲状软骨的情况。”

解剖刀继续深入,颈部深层的舌骨和甲状软骨逐渐显露。

张林用镊子轻轻拨动舌骨,发现舌骨大角处有一道细微的骨摺痕跡,甲状软骨上角也有轻微的变形。

“舌骨骨折和甲状软骨变形,这是徒手扼颈致死的关键证据!”

张林的声音里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舌骨位於颈部正中,周围有肌肉和筋膜保护,只有在生前遭受较大外力挤压时才会骨折,死后骨折不会伴隨肌肉出血,而我们刚才已经发现了颈部肌肉的生前出血,这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死者是被徒手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为了进一步確认,张林又检查了死者的眼瞼结膜和球结膜:“眼瞼结膜和球结膜有散在的出血点,这也是机械性窒息的典型体徵窒息时,人体缺氧导致毛细血管扩张破裂,在眼结膜等薄弱部位形成出血点。

结合颈部肌肉出血、舌骨骨折、肺臟水肿,以及眼结膜出血,完全可以確定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且致伤工具为嫌疑人的爽手,也就是徒手扼颈。”

此时,毒理科传来了详细的检测报告:“张法医,尸体腐败液体样本中未检测出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也未检测出安定、巴比妥类安眠药,以及毒鼠强、氟乙醯胺等常见毒物成分,排除中毒死亡的可能。”

“太好了!”

张林放下手中的解剖刀,摘下防护面罩,脸上露出一丝疲惫,但眼神依旧锐利,“死因最终確定为机械性窒息徒手扼颈,死亡时间为3天前本月18日晚上7-9点,排除中毒和自然死亡的可能。

现在我们把解剖结果和前期现场线索结合起来,梳理一下案情嫌疑人在3天前晚上7-9点之间,与死者发生接触,隨后徒手扼颈將其杀害;之后,嫌疑人驾驶偷来的『金彭』牌电动三轮车尾號36,將尸体运至北山公园北侧灌木丛附近;接著,他用隨车携带的红色铁锹木柄有裂痕,车主为郑斌挖掘浅坑,將尸体埋入其中;埋尸过程中,嫌疑人还抽了『黄鹤楼』香菸,將菸蒂丟弃在现场,最后驾驶电动三轮车逃离。”

李然拿出前期的现场勘查记录,指著上面的细节:“张老师,您看,现场发现的电动三轮车痕跡与偷车贼驾驶的车辆特徵一致,铁锹上的泥土与埋尸坑的泥土成分相同,菸蒂的品牌也与您推断的一致,这说明我们的解剖结果和现场线索完全吻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张林点点头,继续分析:“从解剖结果还能推断出嫌疑人的部分特徵徒手扼颈需要一定的体力,且能近距离控制死者,说明嫌疑人为男性,体力较好,年龄可能在25-40岁之间;嫌疑人能准確找到北山公园的偏僻埋尸点,还提前偷车运尸,说明他对北山公园及周边地形熟悉,可能是附近居民或长期在周边活动的人员;另外,嫌疑人在埋尸后丟弃菸蒂,没有刻意清理现场,说明他可能存在侥倖心理,认为浅埋尸体会长期不被发现,也可能是作案后情绪紧张,疏忽了现场痕跡的处理。”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死者右手食指关节处的旧伤上:“死者右手食指有一道1厘米左右的陈旧性疤痕,边缘整齐,像是被锐器划伤后癒合的痕跡;再结合他穿著的工装裤和磨损的裤脚,推测死者可能从事体力劳动,比如工地工人、搬运工、装修工人等。

这个职业特徵对后续確认死者身份非常重要我们可以通过dna资料库,比对近期失踪的体力劳动者,儘快找到死者的身份信息,进而梳理他的社会关係,锁定嫌疑人。”

李然一边记录,一边补充道:“还有死者的衣物,深灰色夹克是普通品牌,在市面上很常见,但我们可以通过衣物的销售渠道,排查近期购买该款式夹克的人员,说不定能找到与嫌疑人相关的线索。

另外,死者指甲缝里的残留物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