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公平,体现“夫为妻纲”嘛!
然后还有按照身份决定刑罚,比如:贵族、官员犯罪可减免刑罚,良贱有別,奴婢伤害良人有罪,良人伤害奴隶確可以减刑,这一点不是更助长良人伤害奴婢的囂张气焰嘛!
外族人犯罪可“罚牲”代刑罚,汉人则需受肉刑,这又是凭什么呢
从这些条条框框,可以看出法律是统治工具,而非权利保障,司法隨意性大,难以实现普遍的公正。
等下了课,回了斋舍,几人还在討论这些律法的孰是孰非,不过討论到最后给出的结论就是,如果以后能当官,一定要好好判案,为受冤者伸张正义,不过宋四河明面上是应付著,其实成人的內心还是知道,这事情说的简单,做起来有多么难,当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只有你是白色,那你就是异类。
所以他对当官没有兴趣,他现在只希望自己能考上举人,以后做个山长,教育学子学习新鲜事物,把那些难学的算数和一些简单的物理知识教给大家,这就是他目前最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