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清史稿》: 北洋海军规制,北洋海军,设于光绪中叶,直隶总督李鸿章实总之。 其官制,设海军提督一员,统领全军,驻威海卫。 总兵二员,分左右翼,各统铁舰,为领队翼长。副将以下各官,以所带船舰之大小,职事之轻重,别其品秩。 总兵以下各官船居,不建衙署。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