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义庄棺中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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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八日,亥时三刻。

林不觉拖着伤腿,潜入城南义庄。

此处原为乱葬岗,后由慈航静斋改建,专收无名尸、冻毙者、刑场弃尸。

白日有尼僧诵经,入夜则空无一人,唯余纸灰与松油味。

疤脸刘说“第三排棺材”,他便直奔而去。

义庄共五排棺,第三排靠墙,七口黑漆棺并列,皆无名无碑。

他律武初觉敏锐,察觉第三口棺盖微翘——似被人动过。

撬开,内无尸,只一油布包。

打开,是两物:

一卷《大胤律·诉讼篇》残本,夹着一页沈知微手书;

一只铜铃,形制古朴,与他此前所得“律音铜铃残片”恰好吻合。

他拼合铜铃,轻摇。

无声。

但罗盘微震,铃内竟传出极细律文吟诵——非人声,乃器物共鸣。

沈知微手书写道:

>“林兄若见此信,必已闯尚宝监。

>图纸虽真,若无‘三合法’,呈堂即焚。

>依《诉讼篇》第四十二条:凡涉宫禁重案,需‘人证、物证、律证’三合,方可由御史台直奏天子,绕过六部。

>人证:柳氏可作,但需‘魂印未散’之证——你已有其血。

>物证:图纸为凭,但需‘尚宝监火漆印’——你未得。

>律证:律武监旧案若翻,需‘前朝司律使亲笔卷宗’——藏于皇史宬。

>三者缺一,图纸即废,反坐你窃档之罪。

>附铜铃一枚,乃律武监‘鸣冤铃’,集齐三证后,于午门外摇之,御史台必闻。

>——沈知微留”

林不觉读罢,手心发冷。

沈家早知他会走这一步。

他们没给刀,没给兵,只给了一条合法路径——

一条几乎不可能走通的路。

皇史宬,存前朝秘档,守卫森严,非钦差不得入;

尚宝监火漆印,需主簿亲盖,而主簿已识破他身份;

柳氏血虽在,但魂印是否未散,尚需验证。

他坐在棺旁,撕开裤腿,草药已混着血凝成块。

远处,犬吠声起。

禁军搜城,已至南坊。

他知道,自己只有一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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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他潜回慈航静斋后墙。

主持似早知他会来,留门未锁。

“柳氏在东厢。”她只道。

林不觉入室,柳氏卧于榻上,面色苍白,但眼神清明。

“你来了。”她声音微弱,“我梦见桑水河涨了,七个孩子站在岸上,喊我娘。”

林不觉取出血瓶与罗盘:“需验魂印。”

柳氏点头,伸出手腕。

他滴血于白绢,压上罗盘。

律文微光流转,白绢上浮现出淡淡衔尾蛇纹——比上次更淡,但未消。

“魂印未散。”主持低语,“她魂被拘过,但未炼成丹,尚可作证。”

林不觉松了口气。

柳氏忽然抓住他手:“他们用北境童女,因魂未染尘。但炼丹需‘主炉’——必须是曾为炉者,才能引魂入鼎。”

林不觉一震:“你是说……他们还需要你?”

柳氏点头:“我若死,新炉不成。所以我暂时安全。”

她从枕下取出一物:“这是我被拘时,藏在发簪里的东西。”

是一枚青鳞粉结晶,内嵌极小纸片,写一地址:“西市·永和当铺·地字七号”。

“当铺是玄鳞教的钱眼。”柳氏低语,“账本在当铺地窖。”

林不觉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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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时,西市。

永和当铺已关门,但后巷有狗洞。

林不觉钻入,潜至地窖。

窖内堆满当票、银锭、账册。

他翻找“青鳞”“水门”“渠卫”等字,终在一本《杂项流水》中发现:

>“七月十七,收‘义仓’车七人,价三百两,转渠卫乙房。”

>“尚宝监主簿,分利五十两。”

>“养心殿贵人,预付丹资千两。”

主簿果然涉入!

更关键的是,账本末页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