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九月九(2 / 2)

则陈公公只是替罪犬。

扳倒他,无用。

必须让天子不得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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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时,林不觉入大殿。

铜炉香灰尚温。

他拨灰,得一油纸包。

内藏:

-西域尸案原始验状(官押齐全);

-凉州急报原件(写“驼铃记私运硝石”);

-陈公公压报批文:“边将妄言,勿扰圣听。”

——皆为真档,未毁!

更惊人的是,验状背面,有朱批:“留档,勿焚。——御笔。”

——天子曾下令留档!

但档仍被焚,报仍被压。

——陈公公抗旨!

林不觉终于明白:

天子或许不知细节,

但陈公公假传圣意,独掌黑线。

——他才是真正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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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日,晨。

苏晏持鸣冤铃、真档、账册,入宫面圣。

他未告陈公公,只呈三物:

一、天子御笔“留档勿焚”;

二、被焚档原件;

三、陈公公抗旨压报批文。

“臣非查内侍,”苏晏跪奏,“臣查欺君。”

天子震怒。

——欺君,比谋逆更不可赦。

午时,诏下:

>“内侍省监正陈守义,假传圣谕,压边报、焚官档、通敌贩禁,着即下狱,三司会审!”

陈公公被捕时,未辩,只问:“那孩子……可安?”

苏晏答:“在慈航静斋,有糖吃。”

陈公公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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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一日,林不觉回慈航静斋。

小禾递糖:“哥哥,甜。”

他问:“怕吗?”

“不怕。”小禾摇头,“伯伯说,娘在天上,看我吃糖。”

林不觉知,陈公公至死,护她身份未露。

当晚,他将鸣冤铃、真档、账册,归入夜巡司冷案库。

又在卷宗末添一行:

>“景元元年至五年,丹、硝、毒三案,主使陈守义,其罪在欺君,不在贩货。

他知道,这份卷宗,

或许终被销毁。

但他更知道——

只要小禾还吃糖,

林正言、陈伯、阿骨朵兄、西域七尸……

就还没被遗忘。

雨停了。

宫墙的影,

退了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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