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止于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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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二日,午时。

刑部大堂,三司会审。

陈公公跪于堂下,素衣无枷,神色平静。

刑部尚书问:“陈守义,你压边报、焚官档、贩青鳞粉、通西域,可认?”

陈公公叩首:“认。臣擅权妄为,罪该万死。”

——只认“擅权”,不认“通敌”。

御史中丞追问:“驼铃记硝石、西域哑毒,是否经你手入京?”

“是。”陈公公道,“但为宫中采买所需,有账可查。”

——将黑货洗为“宫务”!

工部侍郎怒:“青鳞粉非宫用之物!”

陈公公抬头:“御药局景元三年起,奉密旨炼‘延寿丹’,需青鳞粉为引。臣奉旨采办,何罪之有?”

——抛出“密旨”!

堂上三司面面相觑。

若真有密旨,则陈公公只是执行者,非主谋。

苏晏厉声:“密旨在哪?”

“焚了。”陈公公淡淡道,“密旨不存档,只口谕。刘公公传,天子允。”

——死无对证。

审讯陷入僵局。

退堂时,苏晏召林不觉:“他认小罪,藏大罪。若止于他,西域线、丹卫余孽、户部黑账,皆可脱身。”

林不觉问:“如何破?”

“需他亲口说‘无密旨’。”苏晏道,“但他在狱中,我们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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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三日,夜。

林不觉在冷案库整理审讯录。

忽见一卷《内侍省旧档》夹层中,有纸角。

抽出,是陈公公笔迹:

>“铃已鸣,罪已认。

>但青鳞粉非为丹,为火器。

>西域驼队,实运硝入凉州,铸炮。

>主使非我,乃兵部旧将,借丹名掩军资。

>天子知丹,不知炮。

>若止于我,炮成之日,边关血流。”

——青鳞粉是幌子,硝石铸炮才是真!

林不觉如遭雷击。

驼铃记走私硝石,户部洗钱,漕运运货,

表面是毒、是丹,

实为私铸火器!

而兵部旧将,正是当年驳回律武监查兵械案的主官——已致仕的兵部尚书赵崇!

陈公公在狱中,无法明说,

只能借旧档夹层,传此密信。

——他想让真相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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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四日,晨。

林不觉去慈航静斋。

小禾递糖:“哥哥,伯伯托人带话。”

“什么话?”

“他说:‘铃响了,但火没灭。’”

林不觉懂了:火器未停。

他问小禾:“带话的人,长什么样?”

“戴斗笠,左手缺指。”小禾道。

——内侍省老卒,陈公公心腹!

此人尚在活动,说明陈公公在狱中仍有线。

林不觉速告苏晏。

苏晏查得:缺指老卒,今晨出城,往凉州方向。

——送信给赵崇!

“赵崇若知陈公公开口,必毁证据。”苏晏道,“我们必须在他毁证前,拿到铸炮证据。”

但凉州千里,如何速达?

阿骨朵道:“我有北境快骑,三日可至。”

“你不能去。”林不觉道,“赵崇认得你。你哥哥死前,曾查他。”

沈知微忽道:“我去。”

众人愕然。

“我父曾为赵崇幕僚,我可借‘归还旧书’之名入府。”沈知微道,“且女子,不被疑。”

——以文弱之身,入虎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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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五日,三司合议毕,联名上奏。

奏本入宫,天子于早朝召见群臣。

刑部尚书出列:“陈守义擅权妄为,压边报、焚官档、私贩禁物,罪证确凿,拟斩立决。”

苏晏立即出班:“臣请暂缓行刑!陈守义所贩硝石、青鳞粉,或涉兵械私铸,臣得线索,指向凉州火器库。请派钦差,查兵部旧档与凉州军械!”

户部尚书冷笑:“御史台越权!兵械属兵部职掌,岂容御史凭臆测擅查边镇?若因此扰动军心,谁担其责?”

兵部侍郎亦附和:“凉州火器库,三年一查,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