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出版社,或许是被往年惯例惯坏了,或许是觉得“用了你的节目就是给你面子”,竟未经任何授权,就在《1988年春晚歌曲精选集》中收录了这两首歌,并大规模印制发行,销量瞬间达到惊人的四百三十二万盒。
他们很快就为这份傲慢付出了代价。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一份来自香港、措辞严谨却冰冷彻骨的法律文件,被送到了央视主要领导的办公桌上。
香港中区法院的传票异常醒目,随附的麦家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公函更是字字千钧:
“致中央电视台:贵单位文艺部及春晚节目组,未经香港环球传媒集团授权,亦未与词曲作者xone先生及演唱者刘福荣先生达成任何协议,擅自发行、销售包含其音乐作品《黄种人》、《中国人》之录音制品,已构成严重侵权。
现正式向贵单位提出诉讼……请于收到本函七日内,委派授权代表赴港,列席侵权诉讼庭审……另附侵权制品销售数据初步统计(4,320,000盒)及我方初步核算之赔偿金额……”
后面那一长串天文数字般的赔偿金,让看到文件的领导额头瞬间冒出了冷汗。
消息传开,央视内部一片哗然。没多久,宣传主管部门领导的电话直接打了过来,语气前所未有的严厉:
“你们是怎么搞的?还有没有点法律常识?知识产权、版权授权,这些基本概念都不懂吗?
马上给我处理好!由分管副台长亲自带队,立刻去香港协商解决!
态度要诚恳,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绝对不能让官司打起来,太丢人了!
这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影响多坏你们不清楚吗?”
放下电话,台里几位领导面面相觑,脸上都是火辣辣的。
宣传部门的领导最后那句话还在耳边回响——“一群法盲!” 这顶帽子,扣得他们哑口无言,只能立刻着手,思考如何收拾这棘手的残局。
环球传媒,可不是好欺负的“陈小二”,他们用一场干脆利落的跨国诉讼,给内地的文娱界上了记忆深刻的一课。
至于涉及到的一群央视大小领导们全部被降职、开除记过
处理,这还没完,具体利欲熏心的家伙们直接依照内地法律被依法逮捕!
协商照价赔偿的钱可是国家的钱是公款,以为就会轻飘飘过了嘛,怎么可能。
1988年3月2日,北京青基会刚好收到了署名香港环球传媒集团一笔数额巨大的“希望工程”捐款,数额正好是某电视台赔付的金额一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