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疫营(3 / 3)

唐代《本草拾遗》记载,浙江常山县一僧人患疟,采当地野生草药煎服而愈,后人遂以此地命名该草为“常山”。

需特别说明:此“常山”与三国名将“常山赵子龙”并无关联,纯属巧合。

槟榔:

早在汉晋时期,岭南地区,已有广泛种植和食用槟榔的传统,并非近代兴起之俗。

东汉《异物志》已载有岭南人嚼食槟榔的习惯;

晋代《南方草木状》更明确指出,在交州、广州一带(涵盖今两广及越南北部),槟榔被视为贵重礼品,婚嫁待客皆须先行奉上,以示礼敬。

至乾龙至铜治年间的地方志显示,此风不仅未衰,反而随商贸路线北传,影响远及湖南等地,成为跨区域的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