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殊途同归(2 / 4)

懂我、赏识我的人,与之相伴一生。奈何命运却赐予我一个韦小宝,使我在感情的旋涡中迷失了方向。我本欲成为大脚马皇后那般贤良淑德、母仪天下的女子,可现今的我,连成为吕雉那样的“野鸡大婶”都尚无资格。瞧瞧吧,我的人生是何等的荒谬!尚未真切感受过青春的美好,便已活得“面容憔悴”,仿若被岁月遗弃。寒门子弟,恰似没有糖果可吃的孩童,生活总是充斥着苦涩与无奈。而那些富家子弟,他们口中的“心理学”,于我们而言,简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少年时,老师曾言:“爱情——乃玄学也!”彼时的我们,对爱情满怀懵懂与好奇。然而,岁月流逝,步入中年的我,才真正洞悉这句话的深邃含义。中年之际,面对这恼人的中年危机,我不禁对自身慨叹:生活中但凡与爱情沾边之事,皆如诈骗一般,令人猝不及防。这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勾心斗角的世界,又让我们这些纯真之人如何去应对呢?而谈恋爱此事,实则加速了人际关系变得错综复杂的进程。那些原本就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在爱情的催化下,更是变得扑朔迷离,而这一切,往往都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

在校园之中,那些被学霸们鄙夷的“街溜子”,或许在学业方面毫无建树,但倘若他们生得一副好皮囊,那么即便他们被称为“街溜子”,也会成为一个帅气且极具魅力的存在。毕竟,人们不得不承认,在“男色”面前,女人同样也是“外貌协会”的忠实拥趸。爱情往往始于颜值,对于那些内心世界丰富却相貌平平的男生来说,很多时候,他们的爱情甚至尚未萌芽,就已经被“色相”无情地扼杀了。所以,我们也无需去驳斥有人会“恃美行凶”,因为大众的审美观念便是如此,人们总是更倾向于接纳那些美好的事物。在“好色”这件事情上,似乎每个人都难以脱俗,这与道德并无太大关联。然而,金庸先生的小说所讲述的,绝非仅仅是“色”这么简单。他所描绘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情”。这里的“色”,可以被理解为所有美丽的、令人心驰神往的东西,而这些美好的事物,最终都归属于小说中的男主角和女主角。然而,这个“情”字,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深沉了。或许,这正是青年读者在阅读金庸先生所写的“情”时,难以真正领悟其精髓的缘由所在。周芷若,难道她不美艳动人吗?她可是艳压群芳的下一代峨眉派掌门人啊!她的美丽,足以令人为之倾倒。而李莫愁呢?她又何尝不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人呢?且看金庸先生在书中对她的容貌是如何着墨描绘的吧:

且看那美貌道姑,嘴角含笑,款步徐来,身着杏黄道袍,风姿绰约,恰似仙子临凡。其话语声轻柔婉转,犹如黄莺出谷,令人心醉神迷;神态娇媚,宛若春花绽放,惹人怜爱不已。更兼那明眸皓齿,肤色白皙胜雪,宛如羊脂白玉,实乃绝世佳人。然而,眼前此女子,除了一袭道装外,其余皆与昔日那佳人一般无二。她手中拂尘轻舞,恰似翩翩起舞的蝴蝶,神态悠然自得。那双美目顾盼生辉,流转间如秋水般清澈动人;桃腮上泛起的那一抹淡淡红晕,恰似熟透的水蜜桃,更显娇羞可爱。若非深知她乃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恐怕任谁都会将她错认作是一位带发修行的富家千金。曹公笔下,那王熙凤,精明能干,仿若吕雉转世。然时光荏苒,昔日的绝色美女,终究难敌岁月侵蚀,化作黄脸婆。写小说者,常好将“情”与“色”分而论之。于他们笔下,爱情之因果,“色”之地位甚为低微,几可忽略不计,仿佛西方哲学家叶芝之寓言:“爱情乃灵魂之朝圣。”然当今之年轻人,尤以中产阶级以下者为甚,其观念却大相径庭。彼等惯于“外貌协会”,视“色”为觅得佳偶之首要条件。于其而言,“色”方为爱情之基石,至于“情”,则可留待日后慢慢培养。

诚然,越是穷困潦倒的男子,往往越对美女情有独钟。虽说腰缠万贯的男子同样钟情于美女,然而他们更为注重的,却是美女的内在涵养,诸如内涵、气质、修养,以及综合素质和智商情商等。在这些内在美的烘托下,即便外貌并非倾国倾城,那些内涵丰富的女子,反倒更能博得中产阶级以上的富人群体的青睐。网上有一段脍炙人口的心灵鸡汤,将此事剖析得淋漓尽致。它言道,当一个女子与一个穷男人谈情说爱时,你理应带他去各种奢华商场,继而精挑细选最为昂贵的衣服和包包。倘若这个穷男人对任何价格高昂的衣服和包包都能毫不迟疑地买给你,即便他自身并无足够的钱财,甚至需要举债来满足你的需求,那么这个女子便可以斟酌与他成婚或者建立更为深厚的情谊。只因身为一个经济拮据的男人,他尚且甘愿为你挥霍钱财,这无疑充分证明了他对你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