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午门鸣冤(2 / 2)

指,在白绢写‘桑水河七童’,托主持送入御史台。”

这是最后的人证备份。

云娘点头,翻墙而去。

林不觉换上黑衣,悄然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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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西水门。

渠卫果然在转移童女,七名女童被麻袋裹着,由小船载入暗渠。

林不觉潜伏渠顶,律武初觉听风辨位。

他不硬拼,只将麻骨散混入渠边油灯——灯烟随风入船,渠卫呛咳不止。

趁乱,他割断麻袋绳,抱起最近一童,跃入芦苇丛。

渠卫追出,却被突然出现的疤脸刘引开。

“快走!”疤脸刘吼道,“我拖住他们!”

林不觉背童狂奔,至慈航静斋。

主持接下女童,低声道:“她叫小禾,五岁,北境流民。”

林不觉留下一句话:“若我死,让她作证。”

回御史台路上,他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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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军将他押至午门,尚宝监主簿狞笑:“这次,你逃不掉了。”

但苏晏已候在午门。

“人是我放的。”苏晏亮出御史印,“查案期间,录事有权协查。你越权拘人,可知罪?”

主簿语塞。

林不觉被带回御史台,但已浑身是伤。

苏晏为他敷药,叹道:“你何必冒险?”

“因为律法救不了活人。”林不觉道,“只能救死后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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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一日,辰时。

通政司终于传下天子朱批:

>“桑水河案,着御史台会同刑部、大理寺共审。

>暗渠图纸、账本、卷宗,暂封待查。

>录事林不觉,羁押候审。”

未驳回,也未支持。

三司会审,意味着程序启动,但主导权被分走。

苏晏面色凝重:“刑部尚书是陈砚之同年,大理寺卿与营造司有姻亲。他们会拖到证据失效。”

林不觉却笑了。

“拖,对我有利。”

他取出怀中一物——小禾的头发,已用柳氏血浸过。

“魂印可续。”他道,“只要童女活着,人证就在。”

苏晏终于明白:林不觉昨夜救人,不是冲动,而是为延长人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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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林不觉在狱中磨匕首。

狱卒送来饭,低声道:“外面传言,养心殿地宫昨夜起火,烧了半间丹室。”

林不觉心头一震。

有人在毁证。

但他不慌。

他知道,真正的证据,不在丹室,而在三司公堂之上。

他不是要烧掉黑手,

而是要让黑手,在律法程序里,自己露出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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