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户籍制度更改(2 / 6)

户应该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方便迁徙多余的人。”

    户部尚书毕自严此时道:

    “单是农业和非农业,有些不够细致。”

    “皇上打算养士,应该单独划分出士籍。”

    “这样哪些人受供养、哪些人不受供养才能分清。”

    “还能从户籍上,知道哪些人是不用被强制迁徙的预备士人。”

    这个说法引来很多人同意,他们认为民户不应简单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而是要分为士籍和民籍。

    工部左侍郎、负责商业小组的李待问则说道:

    “士和民不能分清农业和非农业,干脆取消民户和匠户,按士农工商划分,设立士籍、农籍、工籍、商籍。”

    “除了农籍之外,其他都是非农业户籍。”

    这个说法,引来一些人的附和。

    但是也有一些人反对,认为变动太大,民间可能不适应。

    尤其是户部官员,对此疑虑很多。因为大明的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征发徭役,也就是配户当差,每种户籍对应不同的差役。

    没有这个划分后,朝廷征召人服役就难了。

    而且按士农工商划分,有些人难以划进去。

    像是医户、乐户、阴阳户等户口,应该如何划进去?——

    想到对所有户口重新划分的难度,一些官员就想打退堂鼓。

    这时,被邀请来与会的陈继儒道:

    “国会选举也分士农工商,按行业划分议员比例。”

    “我看应该这样分,方便将来选举。”

    这个理由道出,先前还反对的人,顿时偃旗息鼓。

    设立国会更是国策,这是重制礼乐的大计。

    凡是与这个大计不符的,都要在重制礼乐的名义下更改。

    他们可不想因为偷懒,被扣上反对重制礼乐的帽子。

    首辅韩爌说道:

    “户籍制度应当改,按国会选举群体划分。”

    “国会议员是按士农工商分类,户籍也应分为士农工商,有议员名额的军人单独设军籍。”

    “将来的户籍,就分为士农工商军五大类。”

    这个决定,可以说是一锤定音。

    户部尚书毕自严道:

    “匠户还设不设?”

    “如果改为工籍,匠班银还收不收?”

    工部尚书商周祚道:

    “匠班银早就收不上了,皇上改了制度,给在朝廷企业做工的工匠发薪水。”

    “如今又要推行代役券,工籍以后用代役券服役。”

    “以后对工商业者,就是收代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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