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课拆解经验迷思 一场关于方法论的思辨课(3 / 5)

大脑不需要费力梳理逻辑;而读书是“主动加工”

,我们会忍不住停下来思考“为什么作者要这样安排情节”

“这句话背后有什么深意”

,这种“深度加工”

能让知识记得更牢固。

许墨,你能不能用“记忆曲线”

的知识再补充一下?

许墨:教授,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只有经过“主动编码”

的信息才能长期保存在大脑里。

听书时,信息以“声音”

形式进入大脑,没经过太多处理,很容易被遗忘;而读书时,我们会做笔记、划重点,甚至会质疑作者的观点,这个过程就是“主动编码”

——把文字信息转化成自己的理解,记忆留存率会高很多。

就像听书能知道“《大宪章》限制王权”

,但读书能了解到它具体限制了哪些王权、背后有哪些贵族与国王的博弈,两者的认知深度完全不同。

李教授:太对了!

那最后一个问题——有同学问“《大宪章》是不是宪法?”

叶涵,你之前选修过世界史,先说说你的初步判断?

叶涵:我之前以为是,但李教授说它只是“宪法性文件”

我后来查了资料现,宪法需要明确“国家权力来源”

“政治结构”

“权力分配”

这些核心内容,比如美国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

,还设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体系。

但《大宪章》主要是限制国王随意征税,保障贵族的财产权,既没说明国家权力的来源,也没规定司法体系的运作方式,反而有很多像“贵族的采邑继承权”

这样的民事条款,所以确实不是完整的宪法。

李教授(点头):这就涉及到“定义的本质”

——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属于某一类,关键要看它是否符合这类事物的“核心要素”

宪法的核心是“构建国家治理框架”

,《大宪章》没做到这一点,所以只能算“宪法性文件”

类似地,日本《明治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统治国家”

的传统,但它确立了“三权分立”

制度,符合近现代宪法的核心要素,所以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

蒋辰,你从哲学“本质与现象”

的角度,再深化一下这个观点?

蒋辰:教授,这其实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

《大宪章》的现象是“包含部分宪法相关内容”

,但本质是“贵族与国王的权力妥协文件”

,没有触及国家治理的根本框架;《明治宪法》的现象是“保留天皇传统”

,但本质是“用近现代制度构建国家权力结构”

,符合宪法的本质属性。

我们判断事物时,不能被表面现象迷惑,要抓住核心要素——就像判断“经验主义”

,不能只看“是否使用经验”

,要看“是否追求通用规律”

,这才是它的本质特征。

课堂深化:从案例到生活的方法论应用

李教授(走到教室中间):同学们,我们聊了这么多理论和案例,现在要把这些知识落地到生活中——你们平时有没有把“总结经验”

和“经验主义”

搞混的情况?秦易,你说说你的经历?

秦易:有!

我之前准备考试时,总结了一套“选择题蒙题技巧”

——比如“选项里有‘绝对’这类词的大概率是错的”

,这其实是从做题经验里提炼的方法。

但后来遇到一道题,选项里有“绝对”

词却是正确答案,我当时就慌了,觉得“经验根本没用”

现在才明白,我错把“日常经验”

当成了“理性主义的通用规律”

,以为这个技巧能适用于所有题目,本质上是犯了“不完全归纳”

的错误,不是经验本身有问题。

李教授:这个反思非常深刻!

经验本身没有错,问题在于我们常常把“有限的经验”

当成“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律”

,这就从“总结经验”

滑向了“错误的理性主义”

,而不是变成了经验主义。